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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

《黑物业》选择性骗费须退赔

《黑物业》选择性骗费须退赔

 

申诉人:华丰花园业主

 

现住地: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华丰花园

 

被诉人:华丰花园“管理处”

 

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华丰花园

 

申诉事项:1、被诉人依法依规退赔骗缴的物业管理费

          2、申诉期间停止骗缴物业管理费

 

事实与理由:

 

21043月本人自有房产(华丰花园92053户)被本地以党委书记为首的黑社会霸占后,居然不需要交费(物业费)了,收费清单上也抹掉了2053这一户,直接从下一户2055开始收费,而同一户房产在被黑社会霸占前是需要每月给管理处缴费的。见附件“单元门口贴出的收费通知表”和本人保留的“房产未被黑社会霸占前缴费的收据”,其他月份交费收据都有保存。由此可见,“管理处”和黑社会是一伙的,管理处没有物业合同,收费没有物价部门批准属于非法骗费;而且不是对所有业主都收费,只对无辜的业主收费,是明显的选择性骗费的违法行为。

 房产未被黑社会霸占前缴费的收据(2053)

 
单元门口贴出的收费通知表(从2055开始,没有2053)
 

其他相关事实:

 

12013625日“管理处”公然宣布不保安,并暴露出多年隐瞒不保安的事实:

 

胡胜飞作为一般租客于201271日租下本人自有小单元房并签订租房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交过半年房租后,于本年11日忽然找借口要求减少租金,否则就不交房租了。实际上,当初租房时胡已经死乞白赖讲价钱,以较低价格租下了。此次要求减少租金纯属无理取闹。

跟房东谈话中多次叫嚣:“我就是不给租金了,也不搬家了,你能把我怎么样?”还叫嚣:“我宁可店不要了,也不给房租。” 最后还以黑社会口气对房东说:“你想跟我玩,我就跟你玩到底。”哪个房东跟胡胜飞玩呀,胡胜飞算什么?

胡胜飞是真的要在广东租房生活和做生意吗?很显然不是,他自己都说宁可店不要了……,哪有真正的生意人动不动就不要自己的店了。胡的老婆在谈话中暴露了勾结管理处的事实。胡胜飞及家人的流氓举动完全暴露了其流氓本性。而幕后黑手勾结胡胜飞之类的败类迫害无辜业主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做坏事在哪里都是不能随便的。

2013630日胡胜飞搞坏了房子里的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门锁(内门)、欠电费227元后大摇大摆的潜逃了。

 

胡胜飞是个体商户,其个人信息和经营信息如下(已倒闭):

姓名:胡胜飞,

身份证号码:513030198704133117(发证地:四川省达川市渠县)

手机号码:15813892169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602483088

名称:中山市三乡镇奇迹化妆品店

经营者姓名:胡胜飞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经营场所:中山市三乡镇文昌路丽景花园绿盈轩1号信和超市内A3

经营范围:零售:化妆品、护肤品

发照机关: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照日期: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2013625日,流氓租客胡胜飞的老婆开始偷偷往外搬东西,我跟“管理处”协商“在结清欠费之前不能搬东西。”管理处拒绝了这一合理要求,我当时就打110报了警,要求“管理处”依法保障业主权益。警察在场时让他们打印一个保障业主物品安全、结账前禁止搬家的通知贴到保安室门口。警察一走“管理处”就拒不执行,不张贴(详见附件照片:给保安的通知根本就不贴出去)。这不是把警方的面子也踢掉了吗?有这样当黑势力的吗?保安甚至表示,这小区门太多不能保安了!对于“不能保安问题”,我又打110报警,“管理处”的韦仲英甚至当着警察的面说“门太多不能保安了”。这小区从一开始就设计了这么多门,你如果说现在无法保安,也就是说从来就没保障过安全了?既然连安全都保护不了,还有什么资格收业主的管理费呢?鉴于,“管理处”公然宣布不保安,并暴露出多年隐瞒不保安的事实、骗缴管理费,我们这些老实缴费的业主要求退赔管理费也是理所当然。

 

2、幕后黑手潘晶、颜范俊、姚根生、张春蓉的信息:

   潘晶,哈尔滨商委老独一处饭店党委书记(已退休),身份证号码:230102194910134323,现居住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华丰花园101302。潘晶是流氓头子,是本地黑社会和黑物业的幕后总头子。关于我房产被霸占的详细过程见博文:


颜范俊,身份证号码:230302195212244036,电话号码:18928155508/13590781822,在华丰花园共有四十多套住房/商铺(也有人说是六十多套),华丰花园小区的开发商代表, 60岁,现工作单位:珠海市耕置有限公司,户籍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富强委2组。此人,因为伪造细节曾经被全国通缉。

颜范俊在2053隔壁占有一个无厨房的小房间,总面积只有我的房产的一半大小,他妒忌并觊觎我的房产已经很久了。类似的卑鄙手法曾经使用过,颜范俊在九区有一间商铺房产,4米宽、20多米长,不租也不卖,常年放下铁栅门,门口堆满杂物脏兮兮,很明显是为了影响周围的商铺做生意,到无法忍受的时候就要寻求卖出房产,到时颜范俊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吞下好房子。另外,4*20米的房屋结构绝非正规设计开发的商用房,开发商不可能一开始就盖这样的房子。可见,颜范俊的做法是操纵物管无中生有搞出来一个烂房,进而用各种流氓手段骚扰“邻居”以吞掉“隔壁”的房产。谁知道颜范俊用这些卑鄙手段吞过多少房子?曾经见过澳门来的业主给完钱拿不到房产证的。

颜范俊曾勾结居委会书记林敏娟、镇建设所谢文芳阻扰业主大会成立。详细过程如下:华丰花园的业主面对如此黑势力,一直都试图成立自己的组织以对抗颜范俊之类保护自身的权益。20123月下旬以来着手成立业主大会,由三乡圩仔居委会书记林敏娟主持。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10条的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应该由政府代表担任。但是,林敏娟居然违法操作,在业主大会筹备组第一次会议上拒绝担任组长,还说没有这样的法律,当时参加会议的镇建设所谢文芳(男)也拒绝担任组长、并不承认上述法律的存在,拒绝为本小区的业主大会做任何备案,也不协助办理其他手续,因此本小区业主无法形成组织,无法有效参与小区的事物。相反的,指定业主姚根生为筹备组组长,目的并不是成立业主大会,连一次业主大会都没开过,直接就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选举时是从颜、林、谢确定的9个候选人里选出9个人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姚根生从筹备组组长直接过渡到业委会主任。这样的选举毫无实际意义,也不合法。而上述明显的违法操作,都得到了居委会和镇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掩盖、纵容了与小区有关的一切违法行为。据悉,多年以来,各类业主组织在筹建阶段都是被类似的卑鄙手段被阻饶了。

姚根生的个人信息:男,49岁,身份证号码:440401196302170839,户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胡湾路18281单元604房,开办的公司名称:中山市佳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手机号码:13925387600。林敏娟和谢文芳(男)的信息从来就是隐瞒的。 

还有一个参与筹备组工作的张春蓉是珠海某区退休干部,但她隐瞒了个人一切信息,在本小区开办了“凌云房地产”专门出租被其团伙霸占的房产。

 

3、偷税漏税问题。

“华丰花园共有两家物业公司:蕙丰和枫帆(中山市蕙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枫帆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华丰物业管理处)20128月前蕙丰独管,20128月后蕙丰和枫帆共管。蕙丰是开发商留下来的物业公司。管理处”现任物管公司中山市枫帆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华丰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枫帆”),无合法服务的身份,是暗箱操作进场,从未公示过物业合同,要求几次都没结果,如果哪个业主敢于举报投诉,他们也都会知道,那个业主就会遭到上述的各种迫害。

两家物业公司演“二人转”,糊弄本小区居民,也不把各类各级执法部门放在眼里。目前,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时拿到的收据上盖章是枫帆,发票上盖章是蕙丰。蕙丰的老板向德维因为犯罪问题,去年(2012年)已经被公安部门逮捕了,蕙丰公司也被枫帆取代了,那么盖有蕙丰财务专用章的发票不是私留的是什么呢?如果蕙丰能私留这么多发票,那么偷税漏税问题不是一般的严重吧? 而枫帆根本没有发票专用章,根本就没有缴过税。

 

4、谁要是胆敢停止交钱给《黑物业》就会遭到“毒手”,迫害无辜业主的一些流氓手段如下:

 

1)、拆表断水、拆表剪线:我们有些业主对管理处非法管理有意见,暂停了缴纳管理费,便遭到管理处拆除水表断水。详见附件照片(拆表收费)。在用电移交供电局之前曾经发生过拆表剪线断电的事情,就是在移交之后管理处的阿海也可以打开供电局的电表箱私接乱接电线,201210151545左右,我亲眼见到阿海打开电表箱搞七搞八。

2)、哄骗断水:2012929日我家忽然停水,我本人到楼下查看自己水表。被一楼的“晴朗”托管班的一个工作人员叫住,说是不用看了,大家都停水了,实际上是阻拦我查看自家水表。我又去问保安,保安说是小区全停水了。两个人均表示:“你回家安心等着把。大家都没水。”第二天是中秋节,还没有来水,我就觉得不对劲了,又去问保安,保安还说:“大家停水呢,不是你一家的问题,你等着吧。”这怎么能对呢,没贴通知停水这么久。我不顾阻拦去查了水表,发现别人家的水表在转,只有我家的水表不转,可见是故意针对我家的。我当然可以自己打开水阀,但是他们可以再关嘛。所以我就打110报了警。警察来了以后对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说:“大过节的,别把事情做绝了。”两天时间内,保安换岗几次,哄骗的借口都一样,连租房开店的“晴朗”托管班的工作人员都调动起来了,还说是没组织的吗?这样的情况下,无论如何也不能能把问题归结到个人身上。

3)、乱抄表乱扣费:如果管理处想在抄表时多抄几吨水,你家的水费就会很高,这也是迫害业主的一种手段吧。我们这里很多的无辜业主都受到过这种迫害,多方反映并无改善。

420113月初,因为向监管部门举报“管理处”敲诈我电线费的问题,几天后我家(4楼)突然发水,那水很大,从五楼流到楼下的院子里,从我家天花板渗下来,还渗到墙里,到现在我家天花板和墙的交界处还有很深的黄印和霉印。事发后第四天,我偶然看到楼上的门开了,就进去看一下,这套房子共三间房,每个房间地面上的积水都超过两公分,原来根本没有清理,而且整套房子人去屋空,家具物品全无,而从发水到上楼查看这几天内我并未发现楼内有人搬家。也就是说那家租客早就走了,是管理人员打开门故意放水泡我家。而我家楼上的业主何丽斯的丈夫就在“管理处”上班,是出了名的烂仔。

5)、“管理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数量和具体工作岗位从来没有公示过。保安队长的名字,我问了他本人几次,都得不到答复。保安队长这个人说话就喊,胡搅蛮缠耍无赖,稀里糊涂下结论,是典型的流氓无赖。其他工作人员态度也不好,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正式的工作人员。公示工作人员基本信息是物管公司的基本工作,管理处根本不做此项工作。

6)、保安监守自盗:对小区居民邮购的货物杂志等邮件私留、掉包,协助盗窃电动车、电池、摩托车等物品,在当地派出所都有报案记录。

7)、“管理处“侵吞小区公共收益:公共场地和桥头广告牌收益,盗卖公共设施。对于不满的业主利用断水断电、拆表剪线、暴力等手段强迫业主屈服、交费。一年多时间里十多个业主被殴打(谷都派出所有记录)。为逃避监督、官商勾结阻挠小区业主大会成立。

8)、小区清洁不洁(非常脏乱,楼梯越来越黑)、应修缮的不修(电路已经移交供电局、水管改造另行收费、消防瘫痪)、管理处忽视小区日常事物,除了疯狂敛财,就是勾结流氓无赖迫害无辜业主,恶性事件臭名远扬。在当地媒体有过多次报道。

 

以上所述均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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